1.发起主旨:红十字是一个国际性人道组织,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运动重要成员,遵循“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七项基本原则。西藏红十字会作为中国红十字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应遵循这些原则,始终坚持“人道共享”的国际红十字理念以及“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根据目前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总体部署,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应在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指导下,随时做好国(境)外特别是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的相关人道服务供给,同时也应对国内发生灾害灾难的兄弟省份进行人道支持和救援。
通过设立“人道共享”博爱基金,履行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对国内兄弟省份以及国(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和区域的人道支持和救助义务
2.使用方向:一是对国内兄弟省份在发生重大灾害灾难时进行人道支持和救援;二是对具有迫切人道需求的国(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提供人道供给、支持和救援;三是开展以 “人道共享”为主题的研究、研讨、交流与合作。
3.执行计划:首先,根据《人道西藏2020战略》以及《西藏人道事业2030规划纲要》,制定西藏红十字“人道共享”相关公益战略和规划。其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做出阶段性预算安排;再次,根据预算,有计划进行阶段性募款;然后,根据项目需求和募款情况,按预算和经费执行要求,严格执行相关项目;最后,接受政府审计以及第三方绩效评价,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向捐赠方反馈,同时向社会公示。
4.项目预算:本项目将长期开展。首期募款期间为2018.06-2021.05,募款目标510.00万元,主要用于三个方向:一是对国内兄弟省份在发生重大灾害灾难时进行人道支持和救援,300.00万元;二是对具有迫切人道需求的国(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提供人道供给、支持和救援,150.00万元;三是开展以 “人道共享”为主题的研究、研讨、交流与合作,60.00万元。
5.我们是谁:西藏红十字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成立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以及中国红十会总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6.捐赠政策:向本基金捐赠,并经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开具捐赠票据后,捐赠人依法当然享受国家公益性捐赠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
7.捐赠表彰:一次性捐赠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500.00万元以下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500.00万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1000.00万元以上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人道勋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及“博爱”牌匾;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现金捐赠及非货币捐赠,由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分类分级表彰。
8.捐赠票据:基于人工、邮寄成本等因素考虑,我们将会为捐赠满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有发票需求的捐赠方开具并邮寄纸质票据;100.00元以下的捐赠,如有需要的我们将开具电子捐赠凭证。请捐赠后24小时之内点击索取发票即可,我们会在30个工作日内开具票据。如果网友在捐赠当月未按规定索票的视为不需要单独开票,本会将统一汇总开票入账。如有疑问请致电:0891-6862530。